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1864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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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组201439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合组〔2014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5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文件

 

合组〔2014130

 

 


关于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途径;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从明年的1月份开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对全市县处级干部轮训一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市、县(市)区委党校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专题研讨班,各主体班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专门安排时间学习研讨。1个月以上的班次安排35天时间,1个月以下的班次安排13天时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展四中全会网上专题学习。同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会同宣传部门抓好本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三、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效果

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力求学深学透,真正掌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开展教育培训过程中,既要精心开展授课教学,也要采取研究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对学员的学习辅导,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专题师资培训班、选送骨干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下达科研任务、开展学术交流等形式,提高授课教师的理论功底和教学水平。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开发一批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精品课程。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结合起来,进一步凸显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真正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切实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会同市公务员局、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组织好相关培训,做好学员选调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党委分别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市属院校干部以及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培训方案并抓好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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