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肥东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四力并举,不断创新举措,切实整治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各种“为官不为”行为,在全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 宣讲教育 勤打“预防针”
今年初,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全县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巡回宣讲活动。宣讲重点围绕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主题展开,不仅通过列举大量事例和数据全面分析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和有关作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并针对近期查处的本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案件作深入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绷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弦,自觉规范履职行为。目前,巡回宣讲活动共举办85场(次),全县近万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接受宣讲教育。同时,县纪委决定从2014年起,在每年年初和年末分别集中开展一次巡回宣讲活动,从而建立宣讲教育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另外,我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推进会、培训会、座谈会等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层层传导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履责压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强化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知“为官不易”、“为官当为”。
2 修规立矩 念“紧箍咒”
今年8月份,以县“两办”名义印发《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暂行)》,重点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各种违纪情形进行量化界定;同时,为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重新修订出台《肥东县机关作风效能问责办法》,重点对实施问责的对象与情形、问责方式与责任划分、问责实施主体及问责程序等作明确规定。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制定出台《肥东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有奖举报暂行办法》。7月份,县纪委下发案件通报,对肥东经开区党工委和纪工委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制度,明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3 巡查暗访织密“监督网”
在全县建立“单月明察、双月暗访”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明察暗访主要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加强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有关规定情况,具体为“三公”管控情况,工作日午间“禁酒”执行情况,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情况,及作风效能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速。从2010年开始,坚持全年评、评全年,本着“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审批、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的30多家县直重点单位近百名科长(科室负责人)开展民主考评活动。考评重点围绕参评对象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采取日常考评和社会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开通新闻舆论监督类节目—《政民直通车》电视专栏,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搭建政民互动参与平台。截至目前,该栏目已累计播出节目140多期。
4 从严惩处 挥斩“惩戒刀”
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围绕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办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并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巡查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反映319件,新立案99件,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8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67.61余万元。同时,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加大监督和明察暗访,严查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