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案管工作“七化”模式见实效

阅读次数:1646 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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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求实、创新、规范、拓展、提升”的十字方针引领案件管理工作,确立案件管理工作“七个化”,充分发挥案管工作的“服务、管理、监督、参谋”职能,创立了案管工作肥东模式。

一、案件管理制度化。肥东县检察院组织人员在分赴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多方调研,结合该院实际,在案管中心成立之初即相继出台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流程监控实施细则》、《案件评查标准》等八个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二、统一受案规范化。肥东县检察院始终严把案件进出口关,统一业务软件全面上线以来,案管中心会同技术科、办公室及时解决软件运行中各类难题,检查并督促各业务科室熟练使用统一业务软件,确保了该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均通过系统流转,对案件进行源头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受案。

三、流程监控全程化。肥东县检察院在统一受案的基础上,利用办案软件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进行全程监控,杜绝了公检互相拆借办案时间等执法不规范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案管中心成立以来无一起超期办案和程序违法案件。该院公诉科办案时限平均缩短了3天,侦监科平均办案时限缩短了0.5天,通过流程监控纠正了1起超期羁押案件,发现并提起立案监督公安机关2起久拖未结案件,防止了案件流失。

四、统计分析常态化。肥东县检察院今年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发布了《2013肥东检察白皮书》。白皮书共分刑事犯罪年度报告、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诉讼监督年度报告、未成年人犯罪年度报告四个板块,全方位、多角度解读2013年度肥东检察工作,为实现检务公开、扩大检察工作影响面提供了重要平台。

除定期完成报表上报工作外,肥东县检察院创立了《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制度、《检察业务专题分析》制度。常态业务分析直观反映各业务科室办案质效,专题分析侧重反映业务运行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两者结合实现了统计分析工作常态化。

五、案件评查专业化。肥东县检察院制定了精细客观全面的《案件评查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案件评查人才库”、“分组交叉评查”、“执法考评档案”等各项专业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在开展定期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涉案款物”专项评查、“法律文书”专项评查,保障了案件评查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六、诉讼接待窗口化。肥东县检察院为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检察环节诉讼权益的实现,积极开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设置了专门的接待窗口,并安排专人负责律师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管理工作。以热情、规范、高效的服务受到来访者好评,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窗口示范作用,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七、款物监管职责化。肥东县检察院制定款物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案管中心、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各自的监管职责。并由案管中心负责,会同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梳理了该院执法办案中涉案款物现状,纠正和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在全市率先实现涉案款物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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