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产管理“五改”便民解民忧
肥东县针对房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五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一是租赁补贴发放时间改“短”了。针对原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为半年或一年集中一次性发放导致不及时的问题,改为按季度发放,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及时地领取到住房补贴,灵活地选择房源,同时也便于房管部门及时掌握申请家庭的住房和收入的变化情况,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二是住房保障申请效率改“高”了。针对群众反映申请住房保障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导致不便的问题,改为数码成像系统直接拍照、录入电脑,既实现了群众申请“零成本”,又缩短了申请办理时间,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预售资金监管时限改“长”了。针对出现部分楼盘“烂尾”,损害购房群众权益的问题,出台了《肥东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改为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时止。重点监管资金根据项目节点相应拨付,从而加强了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至2014年8月底,共核准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37个,监管项目14个,监管楼幢55幢,监管楼幢面积43.4万平方米,核定重点监管资金44394.31万元。四是信息查询服务改“快”了。针对群众反映办理他项权登记和查询住房信息多跑路、不便民的问题,县房管局积极和县各金融机构联系,统一他项权登记印章,改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由各商业银行统一办理的方法,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确保了家庭住房信息认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五是物业管理体制改“顺”了。针对物业小区管理体制不顺畅、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一由来已久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改为由社区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和谐社区和文明县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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