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纪发〔2014〕42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
工 作 纪 律 的 通 知
各乡镇(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今年
6至9月,我县将开展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组通字〔2011〕22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合纪发〔2014〕18号)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各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十个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将“十个严禁”要求及县、乡镇(园区)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每个党员和家庭。要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教育。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及广大党员,要就严守换届纪律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环节不减少、工作标准不降低”的总要求,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一是细化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要按照中组部、民政部编印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和引导各村居(社区)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居(社区)选举办法,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把好候选人资格条件关。同时,进一步细化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探索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全过程合法、依规、有序。二是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推行乡镇(园区)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引导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前,通过制定选举办法等方式,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裁定提前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正当宣传展示自己,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三是严格投票组织管理。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出现舞弊现象。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在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各乡镇(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贿选界限,加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镇(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二是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村“两委”成员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农村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农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当前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农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督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各级宣传、信访、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参与和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健全相关机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打击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建立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巡回督查。选举期间,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巡回督查组,对各地村“两委”换届工作政策落实、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中共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肥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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