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以构建内部联动机制为基础、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深入巡讲为途径、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惩防相结合打击职务犯罪,提升反渎工作影响力。
一是以构建机制为基础。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获取案件线索是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基础。近年来,肥东县院针对渎职侵权犯罪隐蔽性强、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匮乏、案件来源渠道不畅等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各诉讼监督环节的沟通联系,着力构建案件线索发现与移送内部联动机制,开辟渎职侵权案件来源的“绿色通道”。2013年4月,该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一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发现其中可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及时移送反渎部门,后经过侦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3年6月9日,省院领导抽调肥东院反渎部门查办一起涉税案件,反渎干警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灵活运用侦查手段,首次尝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由开发商老板交待的一条线索为切入口,首先找到直接办理注销公司税务登记的某国税局工作人员陈某某,面对证据,陈某某一点点交待犯罪事实,办案人员据此搜集相关证据,并相继对该局的相关人员和一名行贿人员立案侦查,将该案办成窝案、串案。该案成功侦结后,公诉部门给予极大支持,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提起公诉。在该案开庭当日,合肥市各区国税局及县国税局工作人员300多人零距离旁听,通过办理该案,给合肥税务系统敲响警钟,在打击渎职犯罪的同时,用身边人身边事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二是以化解矛盾为主线。肥东院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坚持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耐心、化解矛盾真心,真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3年2月份,梁园镇陈某控告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梁园土管所赵某及国土资源局赵某滥用职权,侵占道路和耕地,要求查处。考虑到控告人一方曾就此事多次控告、举报,为防止出现矛盾进一步激化,反渎干警认真调阅执行卷宗,加班加点,立即接触有关人员,在全面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从事实、法律的角度逐个细致向控告人解释,在谈话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合法建议。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在众多事实证据面前,控告人陈某最终理解不立案的原因。反渎干警积极息诉行为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以深入巡讲为途径。在积极寻找案件线索、认真办案的同时,努力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工作,让反渎工作为更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所知悉,在扩展认知度的同时让反渎职侵权工作为更多人接受。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根据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合检发[2012]26号和27号文件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反渎局干警先后来到元疃镇、响导乡、县交警大队等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渎职犯罪共同倡议和反渎巡讲活动。反渎干警以案说法,让在场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反渎职侵权工作,也提高了广大干部预防渎职犯罪的意识。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队伍素质决定案件质量,案件质量又体现出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反渎职侵权部门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肯于吃苦的高素质队伍,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业务的需要,打出检察机关的声威,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承办人负责制,在局长指导下,案件承办人从线索审查摸排、制定初查方案、拟定询(讯)问提纲、外围调查取证、制作规范笔录、案件讨论汇报、初查结论报告、采取强制措施、起诉意见书起草都必须亲历亲为,从而使每位干警在查办案件中都能变“观战”为“实战”。在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独立思考,提出承办意见,对侦查中的强制措施谨慎采用,在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诉讼规则,严防程序漏洞。对查办的每起案件,实行案后总结,回头印证思路,在不足中寻求改进。同时,该院积极组织反渎干警旁听“六九”国税专案的审理,通过听庭,侦查人员了解公诉人举证的全过程,总结了经验,弥补了不足,强化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为今后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筑牢了思想基础。
县检察院四项举措提升反渎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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