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委常委会作出九项公开承诺

阅读次数:1337 发布时间: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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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   加强作风建设

    中共肥东县委常委会全体成员就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带头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以“三严三实”要求为标尺,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牢固树立党员的公仆意识、干部的骨干意识。带头整治“四风”顽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三、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用好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制胜法宝。深入开展“一改进三服务”、“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党员群众“1+1结亲”活动,坚持县委常委联系企业(项目)、联系乡镇、联系后进村、联系致富能手、联系困难党员等联系群众的机制,自觉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坚持“周六大接访”,做到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办好“12345政民直通车”,扩大社情民意征集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新机制,推进和拓展“为民服务村企一体”建设。
  四、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县委班子的团结和谐。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客观规律办事,弘扬法治精神,未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和政策不予出台,不符合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的项目不予实施。
  五、带头做到实干实效、创新创效。坚持实干实效,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喊华而不实的口号,不提脱离实际的指标,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持创新创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争先进位,勇担“与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六、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拉票跑官,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贤任能。以重基层、凭实绩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双向交流机制,打破干部岗位固化。
  七、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和调查研究。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对全县性会务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规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讲空话、套话。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县委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每年蹲点乡镇、村(社区)不少于12天,每年形成1—2篇调研报告;到基层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
  八、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不搞同城吃请、相互宴请,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超标准接待他人,不超标准配备车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九、带头做到清正廉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和贵重物品,不插手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县委常委会全体同志决心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为全县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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