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文保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汝辉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贤虎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益平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育科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丁必会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李定国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源岳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文保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汝辉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贤虎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定国同志的县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范育科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丁必会同志的县水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