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部分县直机关2013年面向全县联合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阅读次数:3347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1-15
[字体:  ]

为加强县级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遴选县委办公室等部分县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为使公开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工作人员)20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其中,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在基层工作须满一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为选调生的,须试用期满并且累计服务基层年限满四年)(计算时间截至2013131);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至201313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3115在《肥东报》、肥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肥东先锋网发布遴选公告、录用职位等具体内容。

整个考录工作中,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将及时在肥东先锋布有关遴选政策与信息以及遴选工作中涉及的有关表格等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以报考者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为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3116131,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须于201313117:30前从肥东先锋网下载并填写《肥东县部分县直机关2013年面向全县联合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每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按照遴选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本次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遴选职位的人员,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及时通知其重新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名时间:201322上午8:0012:00

凡因弄虚作假或因资格审查不严等情况致使报考人员的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录用等资格。

(三)笔试和加试

笔试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设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为:案例分析与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须经加试的职位,加试工作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加试满分为100分,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笔试(或加试)之后报考者适时可登录肥东先锋网查询笔试成绩(或笔试合成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加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或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体检和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加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职位,差额1人;3人及以上的职位,差额2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和各遴选单位共同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各种原因出现遴选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每个遴选职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在肥东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对用人单位相应职位拟遴选的人员办理转任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该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遴选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遴选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遴选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遴选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7722759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7711201 

0551-67722759

  

附件:1.肥东县部分县直机关2013年面向全县联合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肥东县部分县直机关2013年面向全县联合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的界定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31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