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长卫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阅读次数:13015 信息来源: 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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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何长卫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县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浩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道荣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书记;

  殷锐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粮食局党委书记职务;

  提名史炳志同志为县总工会副主席人选,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翠芬同志挂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不再挂任八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吴东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免去何斌同志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县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务;

  免去朱仁民同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彬同志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史炳志同志职务请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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