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5007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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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20122

 

 

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20123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肥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要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抓落实,就是把近年来各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全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采取扎实有效的方法步骤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首先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研究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从党支部入手,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上级党组织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2健全组织,扩大覆盖。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办法,尽快组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发挥区域党组织和行业党组织的优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对一些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设置不合理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着力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3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三.分领域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以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在乡镇和农村村居,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抓好后进村集中整顿,提升村级组织建设水平。深入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乡镇党委科学化运行机制。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完善培养、管理、使用政策,促进作用发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助推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致富。

在城镇社区,以店埠、撮镇、肥东经济开发区和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所辖社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有一化”建设,重视加强村改社区、新建小区党建工作,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创新适应由农村到城市、由分散村落到新型社区转变的管理服务模式,在组织设置、制度建设、服务功能等方面加快转型,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在“两新”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三大”活动,落实联系包建、定期通报等制度,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双强”评选活动,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建立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认真抓好其他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突出抓好文化、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继续开展“三创三比”(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服务品牌,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四.办实事解难题加强党的基层组织

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创新办法,努力办实事解难题。要按照中组发〔20126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在选优训强带头人队伍、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建好用好活动阵地、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创出亮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八件实事”。

1进一步完善村级干部报酬保障机制。考虑到村级事务日益加重的实际,并着眼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村级干部队伍,适度调整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报酬和养老保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十二五”期间,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固定薪酬按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发放,绩效薪酬按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4倍核定,实行月评制,根据考评结果发放。村(社区)委会主任、计生主任薪酬分别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90%发放,其他村(社区)干部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80%发放,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的切割比例等具体发放办法,由乡镇、开发园区自定。上述薪酬由县财政承担。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开发园区可根据各自工作量和经济实力情况等因素,按照不高于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0.5倍的标准,核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绩效奖金,村(社区)其他干部按相应比例递减计发,由乡镇、开发园区财政承担。对村级干部养老保险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实施办法,努力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2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和使用。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村官群体在农村基层的作用,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和使用的若干办法》。今年内,实现30%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职务,力争使每个乡镇有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未来2-3年,实现50%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职务,尤其鼓励各乡镇党委、开发园区党工委把接受磨练、已具备相应能力的大学生村官,直接培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等方法,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上任满3年,且村官任期满6年,其中年度考核优秀达到三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组织提名的方式,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程序,优先考虑安排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破格免试直接聘用。每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鼓励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标准,继续聘用,留村(社区)工作。

3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书记“绿色通道”。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的实施办法》,努力通过采取一些创新的举措,缓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才难求”、“后继乏人”的困境。根据各乡镇、开发园区的实际需要,每年重点从退伍军人、致富能人、外出返乡农民等人群党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纳入“人才库”,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安排到村(社区)任职,实行跟踪管理。努力打破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使用受村域限制、受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的问题。对一般村、后进村,鼓励跨村、跨社区选任党组织书记。鼓励在岗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下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在经济待遇上可在保持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工资不变的同时,享受县财政渠道供给的村党组织书记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并在干部使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治关心。在店埠镇和撮镇镇,试点实行村级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的办法,以积累经验,探索实践选优训强带头人队伍的有效途径。

4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工程。通过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设施、健全功能,提高档次、发挥作用,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面向党员、面向群众的开放式服务窗口,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的经常性沟通平台,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综合性党建阵地。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评级标准,对全县331个村(社区)的活动场所进行“零遗漏”的到点验收评级,重点是查找差距、整改问题。对村级活动场所未达标、不配套、不完善的,进行新建和提升。对城镇开发小区,接轨城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县政府出台相关办法,要求社区活动场所必须由开发单位同步规划建设。今年,县制定以奖代补的办法,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加大投入,以新建、改扩建、购置和盘活存置房产等多种方式,全面高标准完成下剩未达标的村(社区)活动场所,实现100%达标。

5启动机关“百名党建指导员进企业”计划。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安排县直50个单位选派50名党建指导员,与50家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进行结对共建,不断丰富机关党组织活动内容,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上水平。安排有关乡镇、开发园区选派50名党建指导员,指导50家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或规范党建工作,提升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6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托自身党建优势资源,精心创建筛选1-2个党建项目,将组织工作中体现牵动性和创新性的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实施操作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推进落实,精心打造一批各具区域特色的党建品牌。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县基层党建典型案例库,并加大案例经验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和党员均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个等次设置,细化创星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实行动态管理,以达到“干有目标、行有准则、评有标准、比有榜样”的活动效果。

7开展大规模选派村级党建指导员活动。从县直单位选派党员干部(含选派干部),分赴全县331个村、社区,担任村级党建指导员。基本要求是选派人员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80后”年轻干部;选派时间为20123月至20143月,为期两年;要求在此时间内,每个月到村“蹲点”不少于两个工作日,重点是督促、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及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各项任务落实。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村级党建指导员《工作实录簿》,同时明确其主要工作职责及督查办法。300多名“80后”机关年轻干部沉到村、进社区,是县委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目的在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力量,也让更多的年轻干部真实了解基层情况,切身体验基层艰辛,“零距离”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在困难的重压下培养坚韧,在艰苦的环境中懂得珍惜,在问题的困扰中学会思考,在农村的田野里、农家的房舍里、农民的餐桌上增进对农村、农民的感情,积累终生受益的成长财富。这项活动,既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推动力量,又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务必认识到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抓实抓深抓出成果。在总结此项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村级党建指导员制度。

8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向生产工作一线的农民、工人倾斜,向优秀青年倾斜,向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和单位倾斜,积极培养和吸收政治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有效解决党员年龄老化,党的力量薄弱问题。对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坚持流出地、流入地两地培养,积极探索建立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使更多的优秀农民工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对企业发展党员,努力做到2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发展1名以上党员,5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发展2名以上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发展3名以上党员。全县每年在农民工和企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争达到1000名以上。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我县驻上海流动党组织工作水平,加快在北京、东北、西藏等我县经商、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域组建流动党组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网络党建新模式,试点建立网络党支部、手机党校,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和服务。通过务实创新的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各乡镇、开发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结合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建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与基层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倾听诉求,深入一线抓基层组织建设。

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三级联述”,要求县、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县委组织乡镇(开发园区)党(工)委书记就履行基层组织建设职责情况进行集中述职评议,各乡镇、开发园区党(工)委也要相应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中述职评议制度。通过联述联评联考,查找问题,加强整改,明确思路,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2012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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