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亿元补贴大学生“村官”

阅读次数:3762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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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省财政加强资金筹措力度,切实改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条件,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自2008年至今,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安排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10722万元,选聘工作经费804.7万元、选聘生助学贷款代偿资金106万元,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据了解,2008年启动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我省共选拨了4144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目前,包括第一批任期结束留任的共有3600多名村官活跃在农村第一线。为确保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安心工作,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选聘生各项经济待遇,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对选聘生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代偿和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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