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入学习好。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重要内容,并采取“专题学习、培训班、专题报告、巡回演讲、知识测试、知识竞赛、调研、谈心”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尤其是各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深入领会好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文件内容。同时,将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列为2010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通过问卷知识测试形式全面掌握了解学习情况。
二要广泛宣传好。要求通过县“两台一报”、肥东先锋网等新闻舆论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各地各单位学习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利用简报、橱窗、板报、编印学习手册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浓厚氛围。
三要认真落实好。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拓宽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从严查处“带病提拔”等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未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答复、违规作出干部选拔任用决定,坚决予以纠正;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对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干群反映强烈的单位和新提拔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制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推行相关配套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四要督促指导好。在全县建立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过调研座谈、电话采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对知晓程度明显偏低的单位,将约请党委(党组)书记谈话,进行提醒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