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阅读次数:5523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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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

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总结“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长效机制。党员群众“1+1结亲”工作,采取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员相对固定、持续联系群众的办法,主要是组织引导1名党员联系1名群众,即“1+1结亲”;在此基础上,区分情况,组织引导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党员联系2名不同类型群众,即“1+2结亲”;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党员联系3名不同类型群众,即“1+3结亲”。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肥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凝聚发展合力,使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精力向基层一线倾斜,作风向亲民爱民转变,能力在惠民富民中提高,扎扎实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构建党员常态化下基层、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夯实稳定和谐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关注民生原则。党员和群众“1+1结亲”,注重解决事关民生的具体问题,解决涉及群众眼前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急迫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到村、到企、到户、到人。

(二)持久有效原则。党员和群众“1+1结亲”,不是特定时间的特定任务,而是一项持久的工作机制,是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是发挥党员作用的一项永久性载体和抓手。在持久开展中,以相应的配套办法和保障措施来充分体现其有效性。

(三)动态管理原则。党员和群众“1+1结亲”,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和所联系群众的特点,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本着务实有效的原则,对结亲的党员和群众双方进行适当的调整,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结亲对象

(一)结亲对象类别。本次结亲的对象类别主要包括以下七类:因各种原因致困的困难群众;有利益诉求的群众;离岗的村(社区)干部;老党员;农村致富能手;“两新”组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同时考虑其他需要结亲的对象。

(二)结亲党员范围。全县村(社区)书记、主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内设机构正副职党员干部,“两新”组织管理层党员,县直机关(含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岗党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班子党员干部。

四、结亲内容

(一)走访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结亲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和园区企业等,采取促膝谈心、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平时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作决策、定政策、抓工作、办事情提供第一手素材,真正融注和反映民情民意。

(二)集中民智,推动改革发展。要把基层当作最大的课堂,把群众视为最好的老师,在联系结亲中坚持向群众寻计问策。坚持带着问题进行走访,坚持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群众中来、办法到群众中找,从群众的具体建议中发现破解难题的“金点子”,在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中寻找推动发展的思路对策。

(三)宣讲政策,帮助群众释惑。大力宣传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讲解各项具体的惠民政策,使基层群众了解国情县事,主动投身发展的生动实践;集中宣传讲解各级党委、政府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使基层群众知道党委政府在干什么、要干什么、要怎么干,增强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深化改革的利益调整,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结亲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特别要认真化解有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具体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和村务公开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五)为民办事,真诚服务群众。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在困难救济、子女就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于群众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属于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即时解决;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的,要主动反映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研究制定分步解决方案;对反映问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赢得群众理解。

五、工作步骤

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在推进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中,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让符合条件的党员站出来。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县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具备一定条件、具有个人意愿的党员主动响应县委号召。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级各单位党组织收集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建立参加结亲工作的党员信息库。

第二步:把有需要的群众找出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确定的结亲群众类别,将需要结亲的对象摸排梳理,填写好《“1+1”结亲群众基本信息一览表》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建立结亲群众信息库。

第三步:把党员和群众联起来。统筹考虑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党员和结亲群众的主要需求,让组织扮演“媒人”的角色,通过合理结对,把党员与群众111对多的连结成“亲戚”,并组织安排党员上门“认亲”,建立起长久的联系。

第四步:把结亲工作管起来。县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结亲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考核和成果运用,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管理。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组织,建立例会制度。县委成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结亲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县领导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1+1结亲”工作例会,主要是总结分析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查找差距,整改问题,推广经验。同时,就结亲工作过程中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归纳并反馈相关部门;就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就阶段性的结亲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不断完善此项工作机制。工作例会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集。

(二)以支部为单位,实行单元管理。鉴于参与结亲的党员人数众多、涉及的范围广泛,原则上以党员所在的党支部为单元,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日常结亲工作的开展。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划分若干小组,指定党员担任组长,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日常结亲工作。

(三)实行过程记录,坚持做到“五个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编制印发《结亲工作记录簿》和《肥东县党员和群众“1+1结亲”联系卡》,要求参与结亲的党员认真忠实记录自身结亲工作的情况,努力把“记录簿”变成“民情簿”、“感悟簿”、“好事簿”,变成履行党员责任义务、关注民情的“见证簿”,同时交给各自联系对象一张“联系卡”,保证联系对象在需要的时候一定能找到自己。参与结亲的党员至少要做到“五个一”:每半个月电话联系问候结亲对象一次,每个月向本人所在的小组或县委结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一条有价值的信息,每季度走访或慰问结亲对象一次,每半年与结亲对象家庭同吃同劳动一次,每年帮助结亲对象解决一件大事急事难事。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党员群众“1+1结亲”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此项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使县委能够及时掌握活动动态。县委结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县委组织部将在先锋网上开辟专栏,公布结亲情况、工作动态、领导要求和群众反映。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跟踪宣传结亲工作开展情况,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结亲工作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扩大工作影响面和社会影响力,着力推进党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长效机制的建立,创立我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品牌”载体,为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肥东,不断累积和谐因素,凝聚起百万群众的无穷力量。

(五)加强督查考核,注重成果运用。通过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加强对结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采取随时抽查、电话回访、入户调查等形式,加强跟踪检查。把党员群众“1+1结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各项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每年县委将针对这项工作进行评比,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领导干部结亲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结亲工作记录簿》,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时的必查内容,并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时的必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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